韩国重新设定《化妆品生产、进口实绩及原料报告》的再审议期限
2015年12月14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15-92号告示称:根据《训令、例规等的法令及相关管理规定》,重新设定对《化妆品生产、进口实绩及原料报告》相关规定的再审议期限。
对《化妆品生产、进口实绩及原料报告》相关规定的再审议期限改为从2016年1月1日起,每三年为基点(每三年12月31日前截止),对该告示的适用性进行重新审议并决定是否修改。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mfds.go.kr/index.do?mid=686&seq=10230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