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的公告中涉及部分化妆品及香料香精产品
5月1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3号),自6月1日0时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其中,薄荷醇、苄醇、其他芳香醇、苯甲醛、生产饮料用的混合香料及制品等香料香精产品,香水及花露水、 唇用化妆品、眼用化妆品、粉饼、 洗发剂、染发剂、定型剂等化妆品产品加征25%的关税;环烷醚、乙酸乙酯、香豆素和甲基香豆素及乙基香豆素、其他内酯等香料香精产品,剃须用制剂、人体除臭剂及止汗剂等化妆品产品加征20%的关税;糠醇及四氢糠醇、其他薄荷油等香料香精产品,洁肤用的表面活性制品等化妆品产品加征10%的关税;蒎烯、香叶醇和橙花醇、香茅醇、芳樟醇、其他食品或饮料工业用混合香料及制品加征5%的关税。
详细信息参见:http://gs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905/t20190513_3256788.html
希望相关企业密切注意相关政策的调整、变化,协会也将继续收集相关信息,并通过协会网站等渠道及时发布。
中国香化协会秘书处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