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修订化妆品中邻氯对苯二胺等成分的使用规定
2019年5月2日,据欧盟官方公报消息,欧盟委员会发布委员会法规(EU) 2019/680和(EU) 2019/681,对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化妆品的(EC) No 1223/2009条例及附件进行修订。主要内容包括:
(1)在(EC) No 1223/2009条例附件VI新增了有关亚苯基双-二苯基三嗪(phenylenebis-diphenyltriazine)的使用规定,5%浓度的亚苯基双-二苯基三嗪作为防晒剂在防晒类化妆品中使用是安全的,但这一结论不适用于可能导致肺部吸入的产品。
(2)将邻氯对苯二胺(2-Chloro-p-Phenylenediamine)添加到(EC) No 1223/2009条例附件II的禁用物质清单中。邻氯对苯二胺及其硫酸盐、二盐酸盐已被禁止用于头发、眉毛、睫毛等染料产品。对于新产品,该禁令于2019年11月22日生效;对于已上市产品,该禁令于2020年2月22日生效。
来源:海关总署 2019-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