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限制在化妆品中使用纳米粒作为紫外线吸收剂
2019年5月29日,据化学观察报道,泰国公共卫生部(MOH)对二氧化钛和氧化锌纳米粒作为紫外线吸收剂在化妆品中的使用进行了限制。两种物质的使用条件为:******浓度为25%,且不得用于可接触肺部的产品。同时,对二氧化钛和氧化锌纳米粒的颗粒尺寸、纯度、晶体结构等做出了一系列规定。该法规已于2019年3月30日生效。
泰国化妆品委员会还发布了一份关于防晒产品标签的通知。含有防晒剂的产品必须贴上泰语的特定警告标签,包括:提醒人们使用防晒产品只是减少阳光照射的一种方法;警告消费者阅读并遵守使用说明;如果出现异常反应,消费者应咨询医生或药剂师。含有羟苯甲酮的产品须有专门的标签说明。如果该物质的浓度大于0.5%,标签必须披露该成分,且必须标注为防晒霜。如果低于0.5%,并且制造商使用羟苯甲酮作为防腐剂,而不是作为防晒霜的活性成分,则他们不必列出该成分。该法规已于2019年3月30日生效。
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平台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