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修订化妆品法规使其符合欧盟法规要求
土耳其卫生部修订了化妆品规则,使其符合欧盟化妆品产品法规。
已进行更改如下:
附录二化妆品禁用物质:2-氯-对苯二胺及其硫酸盐和硫盐酸盐已在头发、眉毛和睫毛染料产品中禁用;
附录三关于限制范围以外的化妆品中不得含有的物质:抗头皮屑洗发水中禁止使用氯咪巴唑;
附录五化妆品中允许使用的防腐剂列表:允许使用氯咪巴唑,面霜,护发液和足部护理产品的最高浓度为0.2%,其他冲洗类洗发类的最高浓度为0.5%; 允许使用邻苯基苯酚,停留类中******允许浓度为0.15%,冲洗类中******允许浓度为0.2%;
附录六化妆品中允许使用的防晒剂:亚苯基双 - 二苯基三嗪在防晒产品中浓度高达5%内可安全使用,但需确保不会导致吸⼊暴露。
土耳其加入了欧盟关税联盟,其化学品立法与欧盟密切相关。
来源:INTERTEK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