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修订CEPA货物原产地标准
2020年12月29日,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局公布,经与内地商议后,确定对七项CEPA货物原产地标准作出优化修订,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连同2020年7月1日实施的七项修订项目,澳门与内地2020年共优化14项CEPA货物原产地标准优化,产品涵盖肉类食品、坚果类食品、其它食用动物产品(例如燕窝、蜂王浆等)、中药材、调味品及医疗物品等。
经济局表示,随着货物原产地标准的不断优化,为澳门企业创造更有利条件享受CEPA零关税优惠,将产品打入内地市场,促进本地制造业进一步发展。同时,借力澳门作为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的角色,可吸引厂商将葡语国家的优质原材料引入澳门加工生产,并以澳门制造的产品开拓内地市场。
CEPA货物贸易自2004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经济局称,截至2020年11月,共签发了6608张CEPA原产地证书,当中5841张证明书已使用,以零关税优惠输往内地的货物总出口货值近11.2亿澳门元,豁免税款近7600万澳门元。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时间:2021-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