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预警
您现在的位置: 化妆品协会 > 贸易预警
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政策解读
www.ywcosmetics.com 2022-09-13    来源:青岛海关     作者:    【


当下,国外频繁出台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外贸的不利影响日益凸显。那么什么是技术性贸易措施?企业应该如何应对?本文将进行系统梳理和解读。

   一、什么是技术性贸易措施?

“技术性贸易措施”是指世界贸易组织(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协定)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所管辖的影响国际货物贸易的技术措施的统称,是一种限制进口为目的非关税壁垒措施,主要包括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等TBT措施,以及与食品安全、动植物卫生相关的SPS措施。只有当产品经检验、检测、检疫、注册、监管,符合该国的安全、卫生、环保、质量等技术要求,取得相关认证证书,才能进入该国市场销售,是企业产品进入一国市场的“前提条件”。

  二、技术性贸易措施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针对工业产品。

  厂商或产品的注册要求(包括上市许可、审批)、 技术标准要求、认证要求、 标签和标志要求、包装及材料的要求、环保要求(包括节能及产品回收)、特殊的检验要求(如指定检验地点、机构、方法)、 产品的人身安全要求、工业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计量单位要求和木质包装要求等。

  (二)针对农食产品。

  种养殖基地、加工厂、仓库注册要求、动物疫病方面的要求、植物病虫害杂草方面的要求、 食品中农兽药残留限量要求、 食品微生物指标要求、食品添加剂要求、食品中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食品接触材料的要求、食品标签要求、木质包装的要求和食品化妆品中过敏原的要求等。

  三、制定技术性贸易措施遵循什么原则?

  1. 透明度原则:及时公布现行法规;接受其他成员相关咨询;制定或修订措施时,在草案阶段向其他成员通报。

   2. 贸易影响最小原则:多种措施可供选择时,应选择对贸易影响相对较小的措施,不应对国际贸易构成不必要的障碍。

   3. 非歧视原则:措施应对国内外、不同世贸成员一视同仁、同等对待。

   4. 协调原则:各成员等同或等效采用相关国际标准。

   5. 等效互认原则:等效是接受效果相同的技术法规,互认是对合格评定程序及结果的互相承认。

   6. 科学依据原则:应基于科学风险评估,依据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SPS措施。

  四、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企业造成什么影响?

  直接损失:企业产品遭受国外扣留、召回、销毁、退货等处罚,造成的大量经济损失。如由于企业产品达不到进口国兽药残限量标准要求,被扣留退运造成的经济损失。

  新增成本:企业为适应新要求而不得不进行技术改造、更换标签及包装、新增检验、检疫、认证、处理及各种手续,新增的大量费用。如企业为满足国外环保要求,提高原材料品质管控、检验等方面的投入。  

五、如何获取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

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最新信息:

1.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预警:https://www.epingalert.org/en

   2.世界贸易组织TBT信息管理系统:http://tbtims.wto.org

   3.世界贸易组织SPS信息管理系统: http://spsims.wto.org

   4.中国WTO/TBT-SPS通报咨询网: http://tbt-sps.gov.cn

  六、企业遭遇技术性贸易措施应该如何做? 

(一)措施内容不清不实:及时咨询。

  企业在遇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无法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准确信息时,可直接向当地海关反映,通过海关总署国际合作司或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对外咨询。

  (二)措施刚发布还未实施:积极评议。

企业遇到新发布还未实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时,认为其存在不合理、不科学要求,影响企业出口时,可向当地海关提出评议需求,或积极参与海关部门组织的通报评议,提出国外推迟、更改、甚至取消实施相关措施的意见建议,报海关总署国际合作司、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对外发出意见,以维护产业利益。

(三)措施拟实施或已实施:提出关注

企业遇到拟实施或已实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阻碍时,可向当地海关反映,参与海关部门组织的行业研讨,提出诉求和意见,海关总署国际合作司将通过国际合作机制,推动问题解决或向好发展。

七、企业如何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

  1. 树立规则意识,在遵守规则的同时提升运用规则的能力,主动维护自身权益。

   2. 及时关注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动态,增强技术实力、注重技术创新,提高生产采购标准和产品品质;行业协会应加强组织协调,联合企业共同应对。

   3. 当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时,企业、协会应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海关反馈,并积极参与海关组织的WTO规则下有关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通报评议和特别贸易关注议题研究工作。

  八、海关应对措施有哪些?

1. 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代表我国政府机构、企业等向其他WTO成员进行问题咨询,及检验检疫标准和技术法规的研究。

2. 及时获知其他成员最新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通过法规解读、发布警示、开展评议、组织应对等措施,降低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不利影响;

   3. 在多双边场合维护企业权益,整理特别贸易关注提案,派员参加TBT委员会和SPS委员会例会,在多双边场合直接表达企业诉求,争取公平、公正竞争环境,维护企业权益。

九、什么是海关通报评议机制?

  通报评议期内,海关可以组织相关企业和技术人员对国外拟实施措施的合理性、等效性、透明性等进行评议,向国外官方提出质疑、进行磋商,表达企业诉求,维护企业权益,推动国外推迟、更改、甚至取消实施相关措施。

  十、什么是海关特别贸易关注机制?

  TBT委员会及SPS委员会每年分别会召开三次例会,海关在会议前期向企业征集生产销售中遭遇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问题,并组织向大会提交“特别贸易关注”,对其他成员已实施或拟实施的不符合TBT、SPS协定原则、对贸易造成不必要障碍的措施和做法提出质疑,并敦促其他成员澄清、修改、废止、推迟实施等,在多边场合促进双边问题的解决。

                     来源:青岛海关(任甲跃)     时间:2021-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