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2日,南方共同市场发布其12月3日通过的GMC第24/11号修订决议,于化妆品中新增2种限用物质,修订后的内容将于决议公布后12个月内纳入各缔约国法律体系。
来源: 海关总署 时间:2022-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