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拟修订特定用途化妆品自行变更查验登记事项
2023年5月19日,台湾地区“卫福部”发布卫授食字第1121602599号通知,拟修订《特定用途化妆品自行变更的查验登记事项》部分内容。主要内容为:
自2024年7月1日起生产或进境的化妆品,不得标示“特定用途成分及含量”和“许可证字号”,所有成分名称应另以“全成分”栏按《化妆品外包装、容器、标签或仿单的标示规定》由含量从高到低排列标示所有成分名称及特定用途成分的含量。该通知意见反馈期为发布次日起60日内。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fda.gov.tw/tc/includes/GetFile.ashx?id=f638200822388611413
来源: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时间:2023-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