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消费品供应商2024年4月12日起须披露内分泌干扰物
根据法国公共卫生法(CSP)及其修订法令No. 2021-1110,第R. 5232-19条,法国消费品供应商对产品中的内分泌干扰物(EDCs)具有信息披露义务。该义务适用于投放法国市场的,落入欧盟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第3条所定义的物质、混合物和物品,以及欧盟食品法规(EC) No 178/2002第2条所定义的食品,除医药产品外。因而,食品接触材料(FCM)、玩具、化妆品、普通产品(如儿童用品、家具、文具、箱包)等均落入需要进行信息披露的产品范围。2023年10月12日,法国发布2023年9月28日法令(NOR: TREP2323345A),公布了128项EDCs的物质清单。根据法国CSP及其修订法令No. 2021-1110,第R. 5232-20条,以及2023年9月28日法令,若产品或包装中的EDCs浓度超过0.1%(以质量计),则须在不晚于2024年4月12日(即内分泌干扰物清单公布的6个月内)向公众提供信息。EDCs信息应以非物质化的形式提供,应可免费获取,并可重复使用,以便于汇总。它可在具有应用程序接口的专门网页上提供,也可通过主管卫生和环境事务的部长联合命令所指定的应用程序提供。根据2023年9月28日法令,现时该应用程序被指定为“Scan4Chem”。
来源:广东技术性贸易措施 时间:2024-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