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修订东盟化妆品指令
2024年7月5日,菲律宾食药局发布第2024-005号通告,修订《东盟化妆品指令》,发布15天后生效。主要内容为:
(1)将二乙基甲苯酰胺(Diethyltoluamide(DEET))、季铵盐-15(Quaternium-15)等多种列入化妆品禁用物质清单;
(2)修订二苯甲酮-3(Benzophenone-3)等多项物质的使用条件和限量要求(部分情况见下表)。
物质 | 使用产品 | 限量要求 | 使用条件 |
二苯甲酮-3(Benzophenone-3) | A) 面部、手、唇部产品,如使用0.5%浓度用作产品配方保护则不包括泵喷产品,用作紫外线过滤剂不超过5.5% B) 用于身体的产品,如使用0.5%浓度用作产品配方保护则包括泵喷产品,用作紫外线过滤剂不超过1.79% C) 其它产品 | A) 6% B)2.2% C)0.5% | A和B用于产品配方保护的浓度不超过0.5% |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时间:2024-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