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修订化妆品中禁用物质规定
菲律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于2023年4月12日发布的2023-007号通告中,公布了第36届东盟化妆品委员会(ACC)会议及其相关会议通过的东盟化妆品指令(ACD)的更新和修订,过渡期至2024年11月21日。主要内容如下:(1)新增过硼酸、八甲基环四硅氧烷等于化妆品中禁用物质清单;(2)修订化妆品使用的二氧化钛规格要求;(3)修订限用物质清单中水杨酸使用范围,同时要求标签中需标注“3岁以下儿童不得使用”的警示语。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时间:2024-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