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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在全省率先开展企业科技创新综合评价 “优等生”可享受更多政策红利
www.ywcosmetics.com 2018-09-10    来源:义乌商报     作者:    【

  本报讯  日前,义乌正式下发《义乌市企业科技创新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在全省率先开展企业科技创新的综合评价,精准支持企业创新,让科技创新“优等生”享受到更多的科技政策红利。

  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此次实施的科技创新综合评价重在对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引导,如企业的研发投入、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参与标准制定等均被纳入了评价指标体系。

  “整个通用评价指标为100分,企业研发投入将作为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最高可达60分。”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研发投入的基准分为30分,按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分为五档,每档设定基准分,未达到基准分的得0分,达到的得30分,研发投入超出基准分部分,每增加10万元,加1分,最高不超过30分。

  在具体分档中,初档为企业的营业收入总额小于2000万元,基准分研发投入需达到50万元;最高档则为营业收入总额2亿元()及以上,基准分研发投入需达到300万元。若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一至二档不足5%、三至四档不足4%、第五档不足3%的,将减半加分。

  与此同时,此次科技创新综合评价还以科技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省科技厅“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三个指标为参考模版,从中梳理出具备评价刚性的定量指标,既体现评价指标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又使整个评价工作能便捷、客观、公正。

  根据实施办法,企业拥有知识产权可按照类别和数量来计分,拥有Ⅰ类知识产权可得10分;拥有Ⅱ类知识产权每1项得2分,最高得8分。此外,企业研发团队中拥有“国千”或“省千”人才的最高可加5分,企业参与标准制订的也可拿到最高5分的加分值。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同时也表示,考虑到具有成长空间的初创期企业,评价体系也给予了一定倾斜,在企业科研能力、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上一年度利润率方面,在指标方面给予基准分。如企业注册不满三年,增长率未达到10%的,最低得6分。

  根据评价结果,市科技局将直接认定创新型领军企业、市级创新型企业或市级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同时,在研发费用的政策扶持上给予充分体现。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投入,企业当年投入超过50万元的,按10%给予奖励,但如果企业的科技创新综合评价得分在90分以上的,可以按研发投入的12%给予奖励,科技创新综合评价得分60分以上的初创期企业则按20%给予奖励。

据了解,企业科技创新综合评价由市科技局负责实施,每年在税务部门完成汇算清缴后组织评价。

                                 来源:义乌商报(王婷)  2018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