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浙江真爱毯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冯根健收到了一份“意外之喜”。为了持续改进生产工艺水平、提高产能,公司准备在今年四季度投入4亿元引进一批新设备并自主升级改造一批设备器具。4亿元不是个小数目,公司的现金流压力明显增大。此时,一条税务部门推送的新政策让正为此头疼的他舒展了眉头。
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近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明确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根据该公告内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冯根健算了一笔账:“按照原先政策,只有单价500万元以下的设备才能享受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单价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只能按照正常计提折旧进行列支。现在有了新政,我们要买的这批设备既能全额享受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还能享受100%税前加计扣除,仅凭这一项就可以为公司节省一大笔现金流。”
市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对比以前年度的优惠政策,新政策取消了原政策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的设备、器具单价500万元的上限,破解了高新技术企业因引进的高精尖设备单价过高导致无法一次性扣除的窘境。与今年上半年推出的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相比,该政策对500万元以上设备的一次性扣除不再设限,同时还在此基础上实行100%加计扣除。
2021年度,义乌市共有32户企业享受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享受一次性扣除金额5.25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3户,享受一次性扣除金额4.3亿元。新政的公布将让更多高新技术企业从中获益。据统计,我市高新技术企业今年四季度预计购入各类符合条件的设备器具超过6亿元,按照新政策规定,预计可减免企业所得税额超3亿元。
来源:义乌商报(王婷) 日期:2022-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