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公布义乌市科学技术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的政策解读
《关于公布义乌市科学技术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义科〔2023〕27号)于近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不断更新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为政府行政管理的依据,须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相符合。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要求,对义乌市科学技术局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进行两年一次的全面清理,将存在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不一致、不衔接、不符合等情况的文件,通过统一集中清理,予以修改、废止或宣布失效。
二、主要内容
此次清理范围为2023年6月30日前由义乌市科学技术局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经清理,拟继续有效的义乌市科学技术局规范性文件4件,拟予以废止的义乌市科学技术局规范性文件3件。
拟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废止理由主要是新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原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实施时间
《通知》自10月7日起施行。
解读机关:义乌市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陈英杰
联系电话:85670229
来源:义乌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3-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