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食药监培[2014] 9号
全省各化妆品生产企业:
近年来,随着机构改革的推进,国家总局先后出台了化妆品行政审批相关政策措施,尤其在化妆品生产许可和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等方面作了较大调整。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化妆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切实做好化妆品生产许可和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等工作,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相对人培训计划安排,决定于2014年7月下旬分期分片组织全省化妆品生产企业业务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和参训单位人员
全省化妆品生产企业业务知识培训班分别在杭州市和义乌市两个点组织举办。
(一)杭州点
1、时间:
2、地点:浙江赞成宾馆(杭州市梅花碑8号)。
3、参训单位人员: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舟山、台州市辖区内所有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负责人和产品备案或申报人员。
(二)义乌点
1、时间:
2、地点:义乌市市委党校(义乌市黎明湖路999号)。
3、参训单位人员:金华、衢州、丽水和义乌市辖区内所有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负责人和产品备案或申报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政策解读。
(二)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要求和政策解读。
(三)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网上运行操作演示。
三、培训费用
按标准核收培训费用18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证件费、酒店自助中餐)。培训费用一律提前银行汇款,现场不收费。收款单位:浙江省医药经济发展中心;开户银行:建行杭州吴山支行;帐号:33001616287056666666。汇款单位务必注明培训班名称。
如需住宿和晚餐,会务保障组协调安排,费用自理。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人员请安排好工作,按照通知时间和地点准时报到参加培训,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二)请各化妆品生产企业于
联系人:浙江省医药经济发展中心刘晓峰,联系电话:0571-88903228;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化处徐伟红,联系电话:0571-88903267。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