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义乌市第四批科技创新券兑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义乌市创新券推广应用实施细则》(义科[2021]13号)规定,现就2021年第四批科技创新券兑付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兑付范围:2021年10月1日-12月31日在浙江科技大脑系统点击“兑付申请”的载体和企业(详见附件)。
二、兑付申请:申请兑付时应在线完整提交材料,由于“浙江科技大脑”系统原因,无法下载资料,为及时启动兑付工作,请各载体和企业于2022年1月14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送至科技局(义乌市城北路299号312)或者电子版的资料发放送QQ邮箱(63662548@qq.com)。如创新载体和企业提交的资料不齐全,又未在业务主管部门规定时限内补充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三、从2021年开始,科技局委托第三方财务中介机构,对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合作开发、检验检测业务中使用创新券的科技企业技术创新活动进行审计,请科技企业做好配合工作。无须审计的请提供完整的资料。
联系方式:科技金融科王丽琴 85670207
附件:2021年第四批创新券兑付申请清单
2021年第四批创新券兑付申请清单.xlsx
义乌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