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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促进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部分条款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www.ywcosmetics.com 2024-04-02    来源:义乌市市场发展委员会     作者:    【


各市场经营户:

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义政发〔2022〕13 号)政策文件精神,现开展市场领域相关条款资金申报工作,请各符合条件的经营户做好对应条款的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在义乌市登记注册且2022年1月1日后实际在市场新增经营直营商品满一年的经营户。

二、政策条款内容和释义

(一)条款内容

拓展市场金融服务功能,引导金融机构针对市场经营户开发信用、债务、质押等融资产品,助力市场经营户拓宽获取订单渠道。对入驻商品市场的经营户,新增直营中华老字号、行政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商品满一年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新增直营浙江老字号、省级“守合同、重信用”称号商品满一年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二)政策释义

1.入驻商品市场是指在义乌市登记注册且实际在市场经营的经营户;

2.新增是指本政策实施后新增加经营的商品,不含本政策实施前已经营的延续经营商品;

3.直营是指由商品总公司、子公司等直接经营;

4.中华老字号由商务部认定,行政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定,浙江老字号由浙江省商务厅认定,浙江省级“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由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认定;

5.满一年是指2022年1月1日后实际在市场新增经营直营商品满一年的。

三、申报材料

1.专项补助(奖励)资金申请表;

2.品牌直营佐证材料:

1)个体工商户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中华老字号、行政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浙江老字号、省级“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佐证材料;

4)在商品市场内经营商位使用权协议复印件;

5)商品直营相关佐证材料。

四、申报要求

申报经营户于3月13日-4月13日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义乌市市场发展委员会(宾王路378号行政七号楼)七楼A0709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一网通服线上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579-85039020

附件:义乌市促进市场高质量发展专项补助(奖励)资金申请表.docx            

                                       义乌市市场发展委员会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