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经营户:
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义政发〔2022〕13 号)政策文件精神,现开展市场领域相关条款资金申报工作,请各符合条件的经营户做好对应条款的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在义乌市登记注册且2022年1月1日后实际在市场新增经营直营商品满一年的经营户。
二、政策条款内容和释义
(一)条款内容
拓展市场金融服务功能,引导金融机构针对市场经营户开发信用、债务、质押等融资产品,助力市场经营户拓宽获取订单渠道。对入驻商品市场的经营户,新增直营中华老字号、行政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商品满一年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新增直营浙江老字号、省级“守合同、重信用”称号商品满一年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二)政策释义
1.入驻商品市场是指在义乌市登记注册且实际在市场经营的经营户;
2.新增是指本政策实施后新增加经营的商品,不含本政策实施前已经营的延续经营商品;
3.直营是指由商品总公司、子公司等直接经营;
4.中华老字号由商务部认定,行政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定,浙江老字号由浙江省商务厅认定,浙江省级“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由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认定;
5.满一年是指2022年1月1日后实际在市场新增经营直营商品满一年的。
三、申报材料
1.专项补助(奖励)资金申请表;
2.品牌直营佐证材料:
(1)个体工商户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中华老字号、行政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浙江老字号、省级“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佐证材料;
(4)在商品市场内经营商位使用权协议复印件;
(5)商品直营相关佐证材料。
四、申报要求
申报经营户于3月13日-4月13日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义乌市市场发展委员会(宾王路378号行政七号楼)七楼A0709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一网通服线上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579-85039020
附件:义乌市促进市场高质量发展专项补助(奖励)资金申请表.docx
义乌市市场发展委员会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