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2026年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义乌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9日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2026年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八次全会、金华市委八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十五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金华和义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持续向好,确保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根据省、金华市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制定以下政策举措。
一、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科技局牵头)
深入贯彻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战略,全面衔接省“315”科技创新体系,着力构建我市“12234”特色科技创新体系。坚持科技创新投入预算“只增不减”,确保财政性科学技术资金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全力推动全市科技创新投入突破114亿元,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2.6%。
(一)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建设浙江大学“一带一路”国际医学院;积极推动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通过“两步走”先建设一批高职层次职业教育本科专业,后续力争升格为本科层次的高职院校。积极稳妥推进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二期校园建设。逐步扩大中高职一体化培养规模,开展师资培养与技能竞赛,全面推进产教融合。
(二)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4+X”重点产业开展科技攻关,支持农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教育、公共安全等民生领域的科技创新。获得上级科技部门项目支持的,按上级实际到位资金1∶1给予奖励,奖励额度与上级支持经费的总额不超过企业自筹资金总额。项目承担单位为财政预算单位的,项目研发经费列入专项经费预算。对地方自筹经费的省派个人科技特派员项目,连续两年给予每年10万元经费补助。
(三)推进高能级平台建设。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金华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给予建设依托单位10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奖励,积极争取省实验室布局。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通过国家级、省级备案的众创空间,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年度绩效评价优秀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按上级实际到位奖励资金1∶1给予奖励。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检测机构等购买检验检测、测试分析、技术查新、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标准制定、认证等服务,所支付费用可用创新券以最高不超过50%的比例抵扣,每家企业使用创新券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年。
(四)统筹建设算力数据模型基础性工程。打造商贸可信数据空间平台。推动产业链由链式关系向网状生态转变。联接多方主体,建成广泛互联、资源集聚、治理有序的商贸领域可信数据空间网络,促进商贸领域产业链数据资源流通交易利用,打造数据流通与价值共创产业生态。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支持世界义乌商贸大模型迭代升级,在第六代市场推广小商AI设计、小商AI视创、小商AI助理等14款以上AI应用,覆盖生产设计、内容生成、流量承接等6大板块。推进科技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实施科创强基项目6项以上。
(五)加强科技金融支持与保障。鼓励科技创新母基金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注册成立科技创新子基金,围绕三大科创高地、15大战略领域、“9+6”未来产业进行投资,撬动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科技”。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推动银行机构科技金融产品扩面提质,力争科技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
(六)优化人才引育和支持政策。制定校企人才“双聘双跨”实施办法,选聘一批“产业教授”“科技副总”,发挥高层次人才驿站“编制池”作用,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后可享受高校事业身份、社会保险、薪资待遇等,推荐申报金华双龙计划等人才工程。探索人才自主认定机制改革,开展产业人才“企业认定、政府认账”,给予企业更大自主权,对入选金华市产业技术人才计划的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由企业分配给符合条件的产业人才。
(七)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在执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基础上,对企业研发费用按规定给予奖励。激励国有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国有企业的研发投入考核时视为企业利润,对纳入国有企业关键技术攻关清单的项目产生的研发投入,在考核利润时原则上按照150%比例予以加回,并逐步提高比例至200%。引导国有企业主动布局创新创业链,鼓励国有企业牵头或参与组建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研究院等科研平台,整合国有企业科创基金、人才产业、园区运营等资源要素。
二、推进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经信局牵头)
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深化“贸工联动”和“数智赋能”,以三大“万亩千亿”产业平台为主阵地,高水平构建“4+4+X”制造业体系。2026年,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八条重点产业链营业收入突破1300亿元。
(八)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对首次认定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500万元奖励。对工业企业技改项目予以支持,实施工业重点技改项目50项以上。
(九)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落实“腾笼换鸟”专项政策,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按比例计提土地出让收入资金用于支持工业用地盘活等。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提升新质生产力,鼓励金融机构给予未来产业更多金融资源倾斜,推动辖内金融机构科技、绿色、数字经济产业贷款平稳增长。创新工业用地市场化出让机制,保证土地择优供给。
(十)支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不断加大制造业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保持制造业贷款合理比重。优化制造业金融服务,用好用足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加大制造业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技术改造贷款投放。开展减污降碳园区建设,实施重点涉气产业集群整治提升,积极培育环保绩效A级企业。
(十一)支持企业加快实数融合。对首次列入省级、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试点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奖励。
(十二)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上规升级,新增专精特新企业20家以上,“小巨人”企业1家以上,全年力争新增“小升规”企业80家以上。持续推进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走深走实,深化精准化银企对接,按月推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对企业(含团体)主导国际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并发布的,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新获中国质量奖和省政府质量奖的,按省政府奖励额度给予1∶1配套奖励。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0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300家。强化利率政策执行和传导,合理调控各项政策利率,节约经营主体利息支出。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首贷户拓展及无还本续贷实施力度,推动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支持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推动债券发行拓面增量。
(十三)强化产业用地供应服务保障。2026年,全市新出让工业、仓储用地3000亩以上,占全市出让建设用地总量比重不低于30%。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2000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2000亩。
三、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发改局牵头)
持续放大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优势,推动市场、商贸、物流深度融合,全力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新格局。2026年,服务业增加值突破2000亿元,增长7%。
(十四)打造高能级服务业平台。加快推进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创新示范区、国际陆港创新发展区、现代金融创新发展区三大服务业平台提能升级,2026年营收突破4700亿元。对2026年月度升规的服务业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支持培育浙江省服务业领军企业,对服务业企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中,合理安排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建设用地指标。修订文化精品和文化人才扶持奖励政策,支持文化“新三样”发展。落实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
(十五)深化金融服务创新。有效贯彻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用足用好各项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保持信贷总量稳定增长,深化金融“五篇大文章”助力义乌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央行货币政策工具的撬动作用,争取更多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资金落地义乌。推进省级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深化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侨汇结汇便利化等试点。持续推进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走深走实,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占各项贷款比例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深化落实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持续推进向中型企业扩面,力争新增中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200亿元。
(十六)推动生产性服务业提质升级。对首次完成年度升规和月度升规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奖励。鼓励创建国家级、省级人工智能应用典型案例、创新项目、优秀应用,形成一批标志性创新应用场景。根据市“标准地”出让制度要求,服务保障具有公共服务功能的重点物流项目建设。着力培育人力资源服务优质企业,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实施技术创新。新建市级数字广告产业园区1家并申请认定省级数字广告园区,新增数字广告经营主体500家以上。支持工业设计中心、计量和检验检测中心、认证中心、共性技术平台等建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支持律师、公证、仲裁、鉴定、商事调解等法律服务行业发展,加强领军型、复合型、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培育,打造具有全省乃至全国影响力的法律服务机构。
(十七)加速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持续深化文商旅融合,奋力擦亮“品世界美食、买世界商品、交世界朋友”金名片。支持国际商贸城5A级景区创建,加强适旅化改造提升,强化市场配套休闲功能。支持森山国草园创建国家4A级景区,持续推进乡村旅游“微改造精提升”工作。积极培育省级文化和旅游企业,优化中国义乌文化和旅游产品交易博览会市场化办展机制。
四、加强国际陆港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交通运输局牵头)
以建设中欧班列集结中心为牵引,深入实施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市建设工程,持续深化宁波舟山港“第六港区”模式,推动海铁联运提质增效;加快交通领域重大项目建设,依托“义甬舟”“义新欧”2条对外开放大通道,全力打造内畅外联的综合立体交通体系。2026年,力争完成交通投资102亿元。
(十八)加快推进国际陆港建设。聚焦提升国际陆港枢纽“集全球、疏全球”能力,加快甬金高速改扩建、义龙庆高速建设,力争开工建设合温高速;全力推动G235义乌龙回至祥贝段改建工程、235国道浦江郑家坞至义乌大陈段公路工程、香溪路改造工程等一批项目全面加快建设;力争开工建设武德路项目。加快推动金义三四线铁路建设,建成义乌高架站房工程,完成铁路投资7亿元。
(十九)大力推进金华(义乌)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设。持续推进大规模硬建设,加快铁路口岸三期建设,开工建设华东卡航集拼中心等项目,谋划全球集拼中心南、北区块,不断提升集疏运能级。
(二十)推进民航和低空经济发展。强化资金、土地、金融、人才等要素保障。建立健全航空产业和低空经济监测统计体系。
(二十一)推进多式联运和运输结构优化。推进中欧班列、海铁联运等多式联运发展,全市海铁联运发运重箱15万标箱以上。统筹开展交通运输结构优化,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持续推进老旧柴油营运货车淘汰和新能源公交车更新工作。争取“两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1600万元以上,更新新能源公交车100辆以上,国六排放标准及新能源营运货车保有量占比达到43%。支持城乡公交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二十二)持续实施交通惠民政策。推进实施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新改建5公里、大中修10公里,实现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比例达100%。给予已建农村物流综合性服务站点补助14万元。
五、扩大内需和高水平对外开放(商务局牵头)
以深化国际贸易综合改革为牵引,强化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激发消费市场内生动力,推动对外贸易提质增效,加速“买卖全球”双向蝶变,加快全球贸易标杆地建设,为高水平建设“世界小商品之都”注入强劲动力。2026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2200亿元,增长5.5%;力争出口增速高于全省平均。
(二十三)深化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推动进口消费品正面清单提质扩量,进一步优化保健食品、化妆品备案改革,构建“正面清单+全牌照口岸+专业市场”进口体系。优化“跨境人民币+跨境外汇+跨境数字人民币”结算体系,支持“义支付”全球牌照布局。
(二十四)深化落实国家促消费政策。实现新能源汽车销售1.5万辆以上、家电销售额1.5亿元以上。加大金融支持民生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围绕消费品以旧换新、提振消费等扩大金融供给,提升服务消费重点领域和养老产业贷款发放。持续推进入境旅游创新发展先行,进一步优化住宿、支付、出行等便利服务举措,加强与旅行商、会等平台资源的联动对接,推进在大型商圈、旅游景区等境外旅客聚集地增设退税商店,力争2026年入境商旅增速超10%。
(二十五)更大力度推动消费转型升级。加快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培育,持续加大促进消费政策支持力度,带动商品消费与文旅、体育、养老等服务消费联动发展。推动专业市场优化提升,持续完善全球数贸中心服务功能,投用数贸港、商业街区、写字楼等项目。加快推动国际冷鲜城、模具城三期二阶段等项目建设。紧盯“假期经济”“节庆经济”,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假日组织活动,开展“义乌好好逛”文旅活动200场次以上,抓住春节春晚促消费时机,推出2000万元“跟着春晚游义乌”消费券,分四批次覆盖餐饮、住宿、商超、加油等全场景,面向全国发放。加强多元业态融合,持续开展各类文旅体促消费活动,办精CBA、WCBA篮球职业赛的主场赛事及义乌半程马拉松、群众文化展演等品牌活动、赛事,办好金超等赛事,引进或举办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赛事、展演活动5个以上,举办高水平文化展览、文艺演出、赛事活动100场以上。
(二十六)引育优质商贸企业。大力推进优质商贸主体培育引进工作,积极对接引入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商业运营企业、品牌管理机构。聚焦重点批发、零售、餐饮企业,对已达到限上标准的企业,主动上门开展工作指导,对有潜力的企业,推动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尽快达到限上标准,不断充实限上企业队伍,争取全年新增限上企业70家以上。
(二十七)促进电商企业健康发展。推动“直播+平台+跨境电商”三位一体融合发展,积极申报省级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项目。开展电商企业市场化供地试点,优化电商企业用地保障。优化电商园区管理机制,探索电商园区提升改造。持续办好“两展一赛”,积极举办资源对接会、大型电商平台峰会等各类活动200场以上。深化平台经济“繁星闪亮”工程,以小商品产业为重点,加快“平台+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平台经济服务指导站建设,新培育市级“绿色直播间”5家。
(二十八)打好“稳拓调优”组合拳。深入推进“百团千企”拓市场增订单行动,2026年组织不少于20个团组、1500家次企业赴境外拓市场,全年支持重点展会100个以上。支持企业参加重点境内展会。支持企业申报省级数字贸易发展重点项目。对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保,按照60%比例给予补助,外综服企业提高至80%。支持开展汇率避险期权补助,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跨境电商等新业态的金融支持力度,创新金融服务模式,适配义乌外贸新场景。
(二十九)建强重点开放枢纽。提升中欧班列高水平软建设,稳定班列开行数量,调优班列开行结构,加大班列金融支持力度,开行规模稳居全国第一方阵。
(三十)提升展会影响力和带动力。加大国际知名展会招引力度,培育新办行业主题展,持续放大“展场”联动效能。大力发展会展经济,鼓励市场化办展,支持办好专业性展会。
(三十一)强化双向投资合作。支持企业申报省级新一轮外资招引促进政策。落实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扩大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覆盖面,支持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在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
六、全力扩大有效投资(发改局牵头)
坚持“以项目看发展论英雄”,充分激发民间投资、产业投资活力,深入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集中力量抓好省重大建设项目60个以上,完成投资170亿元以上,力争制造业投资、项目投资、基础设施投资均快于面上投资增速。
(三十二)发挥重大建设项目带动支撑作用。建立健全重大项目谋划和财力统筹保障机制。推进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项目建设,迭代总投资亿元以上市重大项目库,支持重大建设项目审批能快则快、要素保障应保尽保。用好可研、初设等前期经费统筹保障,强化重大项目谋划推进。
(三十三)加力产业投资。支持产业项目谋划招引、内生裂变,力争纳入“千项万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产业项目数量占比提升至55%以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围绕“4+4+4”重点发展产业链,落地一批“大好高、链群配”项目,全年招引亿元以上项目130个以上。积极争取省重大产业项目奖励指标,对列入“千项万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重大产业项目用地、用林“应保尽保”。
(三十四)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依托要素争取工作专班,全力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资金支持,力争各类资金占金华、全省前列。对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筹措落实配套资金。
(三十五)促进民间投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迭代实施“民营经济38条”。更大力度拓宽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投资建设路径,对需省级审批(核准)的项目,需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可行性。扩围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新增能耗要素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争取达到80%以上。
(三十六)强化用地用林要素保障。对符合条件的省、市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及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项目,申报纳入省政府重大项目用地清单,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积极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奖励指标。严格落实林地占补平衡,力争补充林地库达1800亩。保障供应建设用地1万亩。
(三十七)强化用能要素保障。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项目用能保障,全年保障新上项目用能10万吨标准煤。新增光伏装机8万千瓦以上。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188亿千瓦时左右、天然气供应1.45亿方左右,服务工商业用户完成交易电量81.6亿千瓦时左右,推动工商业电价“稳中有降”。实施2个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年度腾出用能空间4万吨标准煤以上。
(三十八)深化投融资改革。自上而下、双向打通抓好重大项目谋划。合理控制政府债务率。全面摸清国企存量资产底数,合规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中长期项目贷款。
七、推进城乡一体融合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局牵头)
深入实施以“千万工程”为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工程,围绕“富民”统筹做好“强城”“兴村”“融合”三篇文章,力争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城乡居民收入倍差进一步缩小。
(三十九)加快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深化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推动现代农业“土特产富”全链发展,建成2条年产值超10亿元的“土特产”全产业链。对列入省级淡水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试点培育区项目的,按照省级补助金额50%给予奖励,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创建投入的50%。提高“三农”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保持担保费率不高于0.6%。深化涉农贷款业务拓展,优化农业、林业产业链金融服务。
(四十)全力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稳定粮油生产,推动粮食单产提升,继续实施规模粮油种植补贴、规模种粮主体贷款贴息等常态化补贴政策。对稻麦油复种50亩(含)以上的,大小麦给予350元/亩补助,油菜给予400元/亩补助,水稻(旱稻)按复种面积给予450元/亩补助,再生稻限补一季。对按订单向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交售稻谷的种粮主体给予奖励,早稻订单全覆盖,订单每50公斤奖励30元,另投售订单粮食7500公斤以上的售粮主体,每投售50公斤再奖励5元;晚稻订单每50公斤奖励14元,每亩最高奖励126元。
(四十一)全域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分类有序、片区化组团式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省级重点村组团片区3个,和美乡村覆盖率80%以上。深入实施土地综合整治,新增“多田套合”1万亩。推进城乡亲水节点、高品质水美乡村建设,打造城乡亲水节点3个、高品质水美乡村1个,更新改造农村供水管网14公里,推动岩口水库灌区改造、柏峰水库灌区改造两项工程。
(四十二)统筹推进农民进城和青年入乡。深化农创客“引育用留”机制,农创客稳定在1400人以上。支持现代化农创园和青年入乡实践站点建设,提升青年入乡孵化服务水平。实施低收入农户提低促富行动,落实公益性岗位兜底,确保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低收入农户家庭至少1人就业。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政策,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四十三)促进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实施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重大项目10个,完成投资30亿元以上,促进人口和产业加快向县城集中集聚。鼓励政策性银行积极向上争取新型城镇化贷款额度,提升县域综合金融服务水平。
(四十四)加快推进县域发展轴建设。深入推进义乌市“世界小商品之都”发展轴建设,配套实施重点项目35个,计划投资总额390亿元以上。做好中心镇梯度培育建设,加强中心镇项目谋划,争取新一轮中心镇名单。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人力社保局牵头)
纵深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深化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加快构建均衡可及、优质共享的服务体系,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6年,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领域。
(四十五)支持推进“劳有所得”。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状况,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健全稳岗扩岗长效机制和创业带动就业机制,重点群体就业帮扶达1.3万人。持续推进“技能义乌”建设,布局“30分钟职业技能培训圈”,聚焦重点群体开展多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奖补政策,推动创业生态链带动更高质量就业,力争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万人。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加强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
(四十六)支持推进“幼有善育”。实施国家育儿补贴政策,完善普惠托育机构补助政策,深化普惠托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试点改革,实施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强“医育结合”服务,探索困境儿童“免费托”服务、资助参保和生育服务包全额保障。2026年,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达到16%。
(四十七)支持推进“学有优教”。围绕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优化区域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有序推进义乌二中等高中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建成投用普通高中学位800个以上。聚焦公民办学校协同共进,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城乡教共体扩面提质,动态优化新建校、薄弱校结对关系,全市融合型、共建型教共体占比保持100%。以公办幼儿园提质增效为抓手,健全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延伸发展2—3岁托育服务,托班教师培训率达80%,全市开设托班幼儿园占50%以上。
(四十八)支持推进“住有宜居”。持续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新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400套(间),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600户以上。完成20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全市更新改造住宅老旧电梯65台。开展“微改精提自住房”“修缮保护古民居”“拆改整治危旧房”和“闲置改造盘活”等农房改造工作。依托危旧房整治、旧房装修补贴、古建筑保护修缮和农村有机更新等工作推进农房宜居改造工作,2026年农房宜居改造1200户以上。
(四十九)支持推进“老有康养”。持续深化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通过“一床一码”补需方改革,优化养老机构运行补助模式。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开展普惠型养老机构认定。持续建强养老服务队伍,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护理员数提升至26人。持续推进长护险提质扩面,探索建立补充型商业护理保险,健全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
(五十)支持推进“病有良医”。持续推进浙江中西部医疗中心重点医院4个重点专科建设。推进医学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推广等智慧医疗能力建设。推进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深化县域医共体改革,逐步向健共体转型。深化“固定+流动+互联网+AI”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实施“百名基层医生进修”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新一轮医疗卫生“山海”协作工作。推广家庭医疗保障政策共同富裕示范区试点经验,探索构建多层次的家庭型医疗保障制度体系。2026年,新增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以上。
(五十一)支持推进“弱有众扶”。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稳步提高低保标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人数达到2万人以上,服务类社会救助服务1万户次以上。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资金用于失地农民社会保险资金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48万人。新增残疾人就业创业140人,康复救助孤独症儿童81人,康复辅具适配1155人。依托市场资源优势,配合建设好残疾人辅助性就业产品调配基地。开展红十字公益项目3个。
(五十二)支持推进“人的全面发展”。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办好民生实事,建立健全与人口结构变化相协调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机制,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供给方式。着力推进公共服务供给和结构优化。
上述8个领域政策,市财政2026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总额为70.5亿元。各领域政策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制定政策实施细则,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发改局要牵头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推动新出台政策同向发力、形成合力。
本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均为2026年全年实施有效,原有政策与本政策不符的,以本政策为准;同一项目(事项)符合多个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从优原则,不重复享受。如遇国家、省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遵照执行。
